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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店你凭什么盘查买书人?

2000-03-08 来源:中华读书报 本报记者 吴荷 我有话说

怪事其一:你说你付了钱,我还是要扣你的书,因为这是在我的地盘上

不妨想象一下,当你到一家商场买完东西,正往外走时,门口有两个营业员突然拦住你,告诉你必须拿出证据证明你手里拿的东西是付过钱的。而你所必须出示的“证据”必须是买东西的发票,或者是一种他们称之为“小票”的东西(也就是收款机上打印出来的白色小条或者诸如此类的小纸片),否则你就不能走!

在北京王府井新东安市场的北京中安天平图书中心,本人就遭遇了这样的尴尬。

2月26日,星期六,中午,我约了一位作者在新东安市场的门口见面(因为从我家到那儿很近),想找个地方聊聊。朋友通知我路上塞了车(这在北京是常事儿),我就到中安天平图书中心去转了转。本意是想看看电脑图书,当发现有些标明电脑书的书架上,放了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时,便打消了此念,心想瞎转悠转悠吧。

在一个收款台附近,摆了些热闹的书——至少书名比较“火”。其实我很少买书,转书店是想了解了解市场行情,职业上的事儿。我属于“无效”顾客一类。平时需要什么书,一般就给出版社或作者打个电话。

这天也巧了,因为等人,就想随便买本什么翻翻吧,顺手抽了本《无知者无畏》。这个书店是个长方形,我从书店的这头进去,走到另一头买完了书。一会儿,手机响了,朋友告知已到大门口,我便匆匆往回走。

就在我往外走时,两名营业员女士——一位坐在桌边的中年人,一位站在出口处的姑娘,问我:“这书你交款了吗?”我答:“交啦!”说罢便走。她们喊起来:“哎哎!你不能走!”

我很纳闷,因为我已经通过了防盗监测仪,仪器并没有发出报警声。她们为何叫住我?“你这书我们这里也有,你把小票拿出来。”

我有点搞不懂:“我就是在你们这里买的,如果你们这里没有,哪来我这书啊?”小票?什么意思?她们说“就是交款的时候给你的条”。

我真是没注意这宝贝玩艺儿。我就告诉她我没留,再说有人在外面等我(刮风大冷天的)。

吵吵嚷嚷闹了半天,我总算弄明白这个貌似一家的书店实际上是两家在开,各有各的“地盘”和“账本”。虽然,这些生意上的事与我不相干,但是营业员拿走了我的书。她们干这事儿大概很熟练。就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,我努力要回想起我手里的书怎么就到了她们手里的,因为一个人要是抢走别人的东西,总会有个别扭的什么动作过程。但是我想不起来,大概是顺手“吱溜”一下就过去了。

营业员“推理”说:“如果说你是在那头买的,为什么不走那道门?”这书店一共就这么点大,说实话,我真没有注意那边还有一个门。再说了,如果一家店有两个门的话,人家爱走哪个门就走哪个门呗!

“我愿意。”我告诉她们。

两个人气呼呼的(好像受了很大的欺负),斩钉截铁地说:“你就得拿出小票来!而且在这店里买的书,都有塑料袋装着,这本没有。”

给了我塑料袋?也许吧。可是不知飞到哪儿去了。我真是个塑料脑袋,连只塑料袋都管不住。

谢天谢地,我总算想起自己还开了张发票。多亏组织的关怀,我们编辑、记者每个月指定有一点书费可以报销。

我快速递上发票,经过对方审查合格后,予以放行。这时候,闻风而来的“那边”的营业员也证明我的书是她们那边买的。(非常感谢,这位小姐记性真好,换了我去卖书,不见得记得住什么顾客买了什么书。)

我也匆匆去赴我的约。走了两步,突然觉着不大对劲。如果是买了别的东西,事儿可能就这么过去了。可这次恰恰是书,似乎来了职业敏感,总觉得有什么绊住了我的脚。就像一个职业校对员,如果一句话里有错别字,而他没有校出来的话,他会觉得自己往下读的时候很困难,这句话会缠住他——人会被卡在这儿。

我走回头,问:“要是我没开发票,什么票都没有呢?”

这两个营业员处理问题效率很高,她们迅即回答:“那不行!”

“那你们究竟凭什么这样盘查读者呢?”我问。

“你连个装书的塑料袋都没有!”

该死的塑料袋!

我自作聪明再问一句:“只要把书装进塑料袋就算我买的吗?”要这样敢情好,我干吗不多装几本?

营业员评价我:“真多事儿。”“我们让人家拿出小票来,人家拿出来了,我们就让他走。”她们这么说。

但是人家买过的东西,那就是人家的东西了,你并没有权利扣留别人的私有财产。就像你不能在大街上随便抓住一个人,让他拿出证据来证明他手里的东西属于他,如果他没有发票小票证据什么的,就夺走他的东西。

我没有想通。

“你不服去找我们经理好了!”有一个说。

抬出经理来了!经理就经理吧。我说:“今天我有事,改天吧。你贵姓?”

接着让我大吃一惊的是,这位年轻的营业员大叫道:“改天?不行!你要找经理必须得今天!”一边把胸前的牌翻个身不让我看见,中年人的牌牌我也没看清。

突然听见说“经理来了”。

既然人家经理来了,我就别临阵逃脱了。我把事情简单向这位领导汇报了一下,两位营业员也没什么要纠正或补充的。

果然是位经理人物,说出话来不同凡响:“她们是在做本职工作,你要尊重、配合我们的工作。”我想我是太尊重你们的工作了。书店同仁是我们同一条战壕里的战友啊。我有很多书店朋友,还和书店合办了向读者推荐新书的栏目。刚买的这本书还没来得及看,不过在这里还是想借书名一用——无知者无畏!

我说:“不是所有出门的人都得经过防盗仪吗?再说你见过哪家商店这么审查顾客?”

“当然有。”这位经理姓武,很坦然,说是超市。书店倒是和超市一样都是开架经营(实际上大多数卖衣服鞋帽等用品的商店也是开架的)。他也说不出哪家超市。反正我是没遇到过。

我已无心再废话。临别,武经理说:“你对我们工作的要求我们是应该考虑的。”听起来有点像脑筋急转弯(不知与我的职业有没有关系),虽然我不记得我提过什么要求,但这话是今天最让人舒服的一句了。那位姑娘在我身后也说了一声“慢走”,真让我悲哀的心情得到一丝抚慰。

位于北京王府井商业中心的新东安市场,也算是全国商店里的五星级了,可是服务呢?

怪事其二:别小看包书的那张薄纸,千万不能弄丢,否则,可能就有人来找你麻烦

这番经历又勾起了另一档回忆。去年,也许是前年,一个出版社在王府井书店(可巧,就在新东安市场对面的外文书店楼上)举行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明教授签名售书活动,叫了几家新闻单位,我也去了。我又顺便买了几本书。一会儿,有个营业员过来,非常严厉地问我书有没有付钱,我自然搞不懂。她说:“我们这儿买过的书都有一张纸包着的。”天哪,也是什么纸!我说我没要那纸。这位营业员准备继续发问,和我在一起的出版社宣传员帮了我一下:“这不刚买的吗!我们是来参加活动的,还会拿你们的书呀!”营业员冲我们笑了一下,我觉得这事儿好笑,也就随着笑了一下。

说句实话,有了王府井书店这次经历后,我以后买书时都有点怕怕的,大概是所谓的心理障碍吧。我因为工作关系,经常从出版社白拿书,我就害怕自己哪天在书店逛着逛着,忘了身在何处,把书店误当成出版社,抽了书就往包里装。天哪!那可就“没啥说的”了!谢天谢地,每次在书店里,总算都能保持清醒的革命神志,没犯过这晕。

我自认为自己长得还是像个正面人物的,比如到一些单位去,怕登记麻烦,跟门口站岗的说几句好话,人家一般也都放行。就算我长得鼠头贼脑的,也不能无缘无故这么非礼吧。可恨我这人又不爱留什么条呀、纸啊、袋啊之流的“重要证据”。

我捉摸了一下,觉着商家这样对待顾客,不仅仅礼貌上出了问题,而且也侵犯了人权(你想想啊,要是你拿不出小票来,他就扣下你的东西了)。不妨请教一下消费者协会吧,以后再受到侵犯时,也好拿出法律条文来跟人家理论理论。平生自我保护意识较弱,不知该打什么电话,还好有个114,我一问,对方告知68359315,一打无人接听;二问114,再告知66074009,二打无人接听;三问114,这次小姐问我要哪儿的,我说那就东城区吧,因为新东安市场地处东城,被第三次告知64057602,只是三打仍无人接听(时间:2000年2月27日下午2点40分左右)。哎,拉倒吧!以后再买东西的时候,记着把人家给你的纸片、塑料袋都放在贴身小棉袄里收藏好吧。

活在人间,总要买些东东西西的,可我遇到的无理事,总出在书店,而不是在超市或别的地方,真让人别扭。

按理说,卖书的店总要比卖别的什么店管理得法一些,卖书的人修养和智商也不应该比卖水果的人差。可是,在中安天平这样的书店里,你买了他们的东西,并没有成为他们的上帝。他们挣了你的钱,还要扣下你的书。他们还那么横!

怪事其三:小心,“撒谎”的防盗仪有时会把你的脸闹得通红

我又想到,装防盗仪的商场似乎只有书店(图书馆是免费公益单位,另当别论)。总不能说买书的人更爱偷东西吧,也许是书比较好窝藏,或者是在书里放磁条比较方便。不过,要是这仪器好使的话,倒也不失为一种现代化管理手段。

说到防盗仪,我又想起在北京图书大厦看到的一件事。凭心而论,北京图书大厦的管理还是相当好的,营业员的素质也普遍较高。大厦在厕所外立了一个防盗仪,有一位女士经过此门前往厕所时,仪器警报声大作,工作人员立即赶来,女士将书包腾了个底儿朝天,并没有发现大厦里的书。工作人员道歉了几句,放她行。等这位女士再经过时(去厕所得经过这道门呀),警报声又尖叫起来,女士退了回来,愣了愣神,又进去。这一次,奇迹并没有发生,仪器依然大叫。营业员还不错,说了声“你去吧”。可是女士通红着脸,“气急败坏”地走了,临了临了也没上成这个厕所。

哎,你说买本书容易吗?

我想读者在买书的经历中,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——有顺心的,也有烦心的。那么,就把你的故事写给我们吧。——编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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